日期:2013-06-09 10:54
用品行業商會民主選舉制度;
5、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信息披露制度;
6、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重大活動備案制度。
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
2013年5月18日
主題詞:印發制度通知
抄 送:
商會秘書處 2013年5月18印
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
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監督運行機制,調動法定代表人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依據《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商會法定代表人任期內至少每兩年在會員代表大會上述職一次。
第三條法定代表人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