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9 10:54
機關審核備案。修改章程的,按照本會章程規定,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30天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開展其他內容的,由商會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條 本會重大事項備案報告均以書面形式,主要內容包括:活動的內容、方式、規模、參加人員、時間、地點、經費等方面。
第七條 本會重大事項備案報告送達后,經受理機關審查,認為活動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或本會《章程》時,本會應立即停止活動并通知各會員單位,或進行糾偏后取得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核同意后再開展活動。
第八條 重大活動開展結束后,需將重大活動開展成效評估、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