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市對外公布《大連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和《大連市食品攤販禁止經營食品目錄》,并從今年起施行。
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大連市將小作坊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工程納入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工程,抓好小作坊承諾、進貨查驗、明示公示、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食品召回等五項主體責任制度和登記證明、事先告知及自查、培訓、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問題處置等五項監管制度的落實,并在此基礎上,公布了“食品生產禁令”和“食品經營禁令”。
大連市禁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包括:乳制品、罐頭制品;用非固態發酵工藝生產的酒類;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不適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攤販禁止經營的食品目錄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散裝食用油、散裝酒;保健食品;生食水產品;熟肉制品,包括醬鹵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熏燒烤肉制品、其他肉制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另據了解,截至目前,以海參為試點品種,大連市已建成大連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全市白酒、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全部建立追溯體系;95%以上的食品批發企業、大型食品超市實行電子“一票通”,50個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店完成了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眼下,大連市正加快推進市本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建設,完善全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平臺系統,擴大涉農地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化工作試點范圍。同時完善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追溯體系,加強肉類、嬰幼兒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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